太坑人了。
更折磨人的是明知已输,还要硬着头皮比赛,因为他们的老师不允许放弃这两个字存在,他们若是放弃比赛弃权,离开赛场之时,就是他们断腿之日。
比赛开始!
大部分参赛学生挑的都是膘肥体壮的神骏大马,枪响便一马当先冲了出去,白鹿小队却有一点不紧不慢,他们挑的是五匹比较老的母马,并不神骏,身上还有一些伤痕,不过眼神特别明亮淡定。
索里尼联邦五个少年一开始就注定悲剧了,他们骑的五匹小短腿矮马,跑出去的时候倒是挺欢,只是腿太短了,一眨间,他们连人家的马屁股都看不见了……
撒欢跑了两三百米,五匹胖胖哒小短腿矮马开始喘了起来,好像已经有一点跑不动了?你们妹,平时少吃一点会死啊?那么胖,跑个鬼啊?索里尼联邦五个少年快哭出来了,他们已经对这个卖萌的世界绝望。
一群带队老师之中,两个来自星罗帝国的黑人老师眼中满是震惊之色,他们刚刚在艾斯帝国的小队长身上看到了一把剑,一把剑鞘上镶刻着巴莫特家族纹饰的剑。
一个代表艾斯帝国参赛的东方少年,身上佩戴着星罗帝国巴莫特家族的权杖之剑,这个少年好大的来头……
“你们说,赢的会是哪队?”一群马厩工人闲谈。
“这是一个耐力比赛,赢的当然是一群陈酒。”
白鹿小队挑的五匹马不是一个品种,不过有一些共同点,它们的共同点就是马蹄铁磨损比较大,说明走动跑动多,身上有一些勒出来的伤痕,说明经常套马鞍套车套磨干重活,它们的眼神明亮淡定,牙齿完好,身体应该非常健康,五匹马全是母马,母马天生性情就比较温顺,也更任劳任怨,它们不是战马,不是快马,它们却是耐力最强的一种马,传说中的陈酒。
新酒香则香矣,却太刺激了,上头极快,后劲也不足,陈酒之香纯厚绵长,非常柔和,后劲绵长,不易上头。
“我有一匹小母马,我从来也不骑,有一天我心血来潮骑它去赶集……”
春风得意马蹄疾,白鹿高兴地哼着小调,军事学院附中马厩的大姐姐不是白泡的,屁股没摸到,至少学到了一点关于马的知识,原本他想挑几匹快马的,后来再三考虑,还是挑了几匹陈酒,因为不知道要比什么,挑老油条相对更稳妥一些,可以应付的情况更多,事实证明选对了,不过多少也有一点赌博的成分,如果比短程竞速,选陈酒显然输定了。
关键是他们成功的坑了对手,而且活活坑死了,只要索里尼联邦一群小同学选了小短腿矮马,无论比什么马术项目,他们都输定了,除非比卖萌……
也难怪连输两场,他们总体实力比暹罗的一群小阿三跟天照的一群小龟孙差太多了,偏偏还摊上一个自以为聪明的小队长,真是雪上加霜,他们能赢才真是有鬼。
出了军事基地,进入了乡村公路,白鹿等人抽了一下鞭子,加快了一点速度,他们的马耐力好,不过速度并不快,因此目前还此于垫底阵营,只比一群卖萌的强些。
八十公里的行程,后面总会追回来的,也不急于一时,就算追不上也无关紧要,哪怕用盛装舞步比赛,他们也稳操胜券。